刘兴树,男,1962年11月生,先后于湖南师大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求学,获得悉尼科技大学愽士学位。
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实证问题。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及湖南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现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及湖南省社会法学会学术顾问。曾任湖南师大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15年,同时兼任仲裁员、律师、湖南省高校企业改制专家组成员及国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发表民商法方面论文40余篇,主持各类研究课题7项,出版法律专著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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