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建荣(1963.04—),女,汉族,湖南宁乡人,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部主任。1986年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博士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一直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科研。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世纪中国农民道德建设”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农民精神生活引导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市级课题研究10多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被聘为湖南省文化厅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家库专家及多个民间公益文化服务团体专家,湖南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