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定光,1963年2月出生,男,汉族,湖南省双峰县人,研究生,哲学博士,教授,湖南省伦理学会理事,主讲伦理学、政治伦理学、思想道德修养、政治哲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是伦理学基础理论、政治伦理学及德育理论,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湖南师范大学读(政治教育)本科,获学士学位,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攻读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课程,获硕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攻读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专业博士学位课程,获博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在清华大学哲学系进修政治伦理学,1985年7月至1995年1月在湖南大学衡阳分校任教哲学,1995年1月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工作,1998年9月被评为副教授,2002年8月被评为教授,主持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省级项目5项等课题的研究,参与了1项国家重大招标项目、6项国家课题和8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发表了《论制度伦理的立论基础》等学术论文86篇,出版了《社会的正义基础研究》等专著3部,参与撰写《道德哲学与道德教育》等著作或教材11部,荣获厅级以上教学科研奖5项。